物价总结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3-04-17 08:50:03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按照年初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发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工作目标,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价总结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供大家参考。

物价总结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物价局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局按照年初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发展、稳定物价、保障民生”的工作目标,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疏导各种价格矛盾,不断创新价格工作方法,努力提升价格工作总水平,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不断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今年主要工作

(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做好新时期价格监测工作

“经济增长、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是我国宏观调控的四大目标。我们把保持本地物价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上级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研判市场和价格形势,根据价格形势变化和群众对市场商品价格信息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了价格监测体系,积极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切实加强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动态监测和预警分析,为政府部门稳定物价提供了重要的信息和政策依据。

1、围绕政府CPI调控目标,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针对目前物价水平在高位运行的形势,重点加强了与民生相关的粮、油和“菜篮子”价格监测,及时报送相关市场价格动态。围绕“菜篮子”价格居高不下和生猪价格持续下跌等情况,深入相关行业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分析原因,做好预测预警,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2、在准确采价的基础上,认真做好预测分析工作。按时编发《价格监测月报》、《价格形势分析》、《价格监测分析》等信息简报,向省监测预警分局报送分析材料69篇,向市政府报送信息52篇,同时通过舟山价格信息网及时发布价格监测数据和市场价格动态信息,为消费者和经营者提供准确的价格数据,为上级价格决策提供价格信息服务。

3、完善价格监测网络,加强价格监测点指导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调整和新增了部分价格监测点。目前,全市共有170余个价格监测点(其中市本级75个),监测范围包括粮、油、副食品、居民日用消费品、工农业生产资料、交通运输、船舶交易等500多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基本做到了监测点区域布局合理,监测数据保持连续性和可比性。同时,各县(区)价格监测工作机构也进一步完善,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都设立了价格监测中心或成本监审与价格监测科,配备了必要的工作人员。

4、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船舶交易、渔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根据我市船舶交易在全国领先的情况,积极争取舟山船舶交易市场的配合支持,开展了船舶交易价格监测和船舶交易价格指数收集发布工作;针对我市渔需物资价格不断上涨、捕捞业生产成本大幅上扬的情况,开展了渔业生产资料价格监测工作,及时掌握渔业生产成本和渔需物资市场价格动态,为上级管理决策部门提供必要的信息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综合整治市场价格行为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物价部门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局的工作部署开展了涉农涉企、停车场收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多项检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全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件,没收违法所得52.962万元,退还18.751万元,罚款10.42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82.133万元。其中,市本级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1件,没收违法所得12.201万元,退还10.309万元,罚款5.15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27.66万元。

1、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联合市旅游委、市工商局开展了“二月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代表性旅游窗口单位和周边停车场、特产城、海鲜夜排档等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向有问题的经营户当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告诫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舟山旅游市场声誉。同时组织相关行业单位及管理服务机构召开全市旅游餐饮行业价格监管现场会,要求有关单位不断规范价格行为,提高价格自律意识,净化全市旅游环境。

2、规范涉农涉企价费价格行为。开展涉农涉企专项检查,重点对水利、农林、国土、人防、海洋渔业、城建、工商、有线电视等部门开展检查,其中,根据舟山实情,因地制宜地增加了渔业技术培训中心的检查内容,扩大了专项检查覆盖面。共检查涉农涉企价格和收费单位44家,查处违法案件5件,涉案金额54.67万元。

3、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我局及时关注网络舆情,针对舟山论坛上网民反映较多的停车场收费问题,派多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停车场进行巡查,尤其是在节假日时段,结合市场检查工作,对旅游景区及周边地区的停车场收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随意涨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适用计时计价器计费宰客等价格违法行为,严查没有经营资质的停车场,及时通报工商部门进一步联合整顿。同时按照省局出台的新规,对有关收费单位进行走访,落实我市机动车停放场所明码标价工作。

4、推进明码标价工作。稳步落实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根据省物价局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农贸市场三年改造升级工作计划,全市各级价检部门开展了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截止今年10月,全市已有17个农贸市场顺利完成整体改造升级,基本做到了农贸市场收费公示、摊位明码标价牌或标价签信息完整、菜价更新及时。一部分有条件的试点农贸市场还安装了大型电子滚屏、手触式查询屏,便于公示收费项目和菜价。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检查,规范商品房标价行为。部署开展了全市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对全市所有商品楼房在售楼盘进行检查,重点查处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按规定“一套一标”、标价信息齐全等八大项内容中所存在的违规行为,有利推进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合力整治规范普陀山餐饮业特别是海鲜类的明码标价工作。普陀山物价分局制定出台了《普陀山餐饮行业明码标价监督管理办法》,要求经营者必须对所经营的全部海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对标价签的内容和形式进行了规范,6月中旬全山餐饮行业、经营户明码标价牌的更新工作已经完成。

5、推进价格应急预案等有关制度建设。完善《舟山市市场价格异常事件上涨应急预案》,制作了操作手册,明确了在发生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时各单位的职责范围,以利于有效协调各方力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市场价格异常上涨事件所带来的危害,保持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目前《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应急办发文,明年开始正式实施。为有效应对价格欺诈突发事件,今年4月我局出台《舟山市物价局应对价格欺诈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成立反价格欺诈工作领导小组,规定发生价格欺诈突发事件时,信息收集组、调查取证组、对外联系组三方协调配合,快速出击应对价格欺诈突发事件,彻查价格纠纷,严惩价格欺诈,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三)关注民生,服务于民,不断提高价格服务水平

开展价格公共服务,实现价格服务和价格监管并重,在服务中强化社会管理,创新价格公共服务方式,提升价格服务水平,是今年我局的重要工作内容。

1、拓宽公众价格参与渠道,推进民生价格信息公示平台建设。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市场价格环境,我局提出了民生价格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并被市政府作为2012年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民生价格信息公示平台以“网上晒价、货比三家、稳定物价”为主题,设有价格指南、公众互动、12358举报平台和商家展示四个板块,涵盖我市超市商品、旅游价格、水电油气、客运票价、汽车销售、家装建材、药品价格、医疗收费等八个大类、几千种民生商品价格信息和收费标准,并加入舟山本地特色的板块和创新的推送媒介。该网站已于8月投入了试运营,为加快推进平台建设工作,建立价格数据实时更新机制,我局多次召开行业推进会,共有6个行业44家企业单位参加了数据更新及后台管理的实操培训,并就平台建设工作的具体落实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讨论,对网络平台的不断完善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2、开展“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全力破解新区建设中的价格重点、难点问题。结合价格工作实际,2月下旬开始我局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到全市部分行政村、重点企业和主要市场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征集社情民意,听取企业的要求和呼声,了解当前企业税费负担。“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的开展,切实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解决了一系列实际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全面规范,改善环境,规范价格收费行为

1、做好2011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对本市30多个系统近100家独立核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进行了验审,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收费许可证》的换证和注销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价费政策。及时对有关清费减负文件进行了转发,并注销相关《收费许可证》,加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自查工作,促进企业维护自身利益。

3、做好交通客运票价管理。会同交通部门重新核定了部分航线的客运票价,根据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完善跨省、市道路客运班车燃油附加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重新核定了部分长运客车的票价(燃油附加费);启动了舟山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结构性调整的相关工作,召开了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并将适时出台。

4、规范教育收费,配合教育部门完成高中学校办学体制规范调整工作。认真核定办学成本,充分考虑舟山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及普通高中办学需要,核定了南海实验学校高中部转公办后的学费和择校费标准、舟山教育集团舟山二中民办高中的收费标准及中美双文凭AP课程实验班学费标准,促全市普通高中健康发展。

(五)制定新规,改进方法,疏导价格工作矛盾

1、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为加快推进价格调节基金的建立,提高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科学化水平,我局专门赴广东等地考察,多次与财政、农林、粮食、商务、民政等各部门沟通协商,向市政府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拟定了舟山市价格调节基金实施意见,明确了价格调节基金的筹措方法、内容规模和使用管理,由市政府牵头成立市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价格调节基金协调例会制度、价格调节基金汇总报告制度等,由市政府正式发文,明年起在全市范围正式实施。

2、修订了《舟山市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对各主要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重新进行了审批。对停车场明码标价格式进行了明确,使停车场收费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3、制定出台了《舟山市服务价格登记制度》。针对目前市场服务特别是中介服务项目繁多、收费行为不规范的现状,出台了服务价格登记制度,已从7月15日起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性服务收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服务价格登记制度是今年我市物价部门加强经营性收费监管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增强经营者服务价格执收公开、公正、透明的重要措施,对净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有着重要意义。

4、规范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在充分调研、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舟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并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条件评估标准和护理等级,会同民政部门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考核,结合成本情况确定收费标准,规范了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

(六)落实政策,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

1、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公布浙江省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等的有关药品价格文件精神,继续开展社会零售药店部分零售价格的比价工作,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销售价格得到落实。

2、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局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督促嵊泗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药价格调整方案的按时实施,指导普陀区物价局按全省公立医药改革的整体安排,启动改革试点医药价格调整方案的制定。为推进市级公立医院改革,做好医疗服务价格相关配套改革工作,成立了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对涉及的三所市级公立医院进行调查走访,加强沟通,摸清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要求,初步制定了改革调整方案,下一步经讨论研究修改后上报省物价局。

3、确定单病种收费试点医院。通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定了岱山县人民医院和舟山市警备区医院为单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医院,并及时上报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

(七)注重调解,保障权益,妥善解决价费矛盾

2012年全市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和咨询案件514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件,协调办结135件,经济制裁总金额9.769万元。

今年举报热点问题集中于经营服务收费、商业零售企业、交通运输、旅游、停车收费等。其中旅游投诉呈上升趋势,停车收费投诉有所减少。在处理日常投诉举报工作基础上,价格投诉举报指挥中心更注重积极协调以切实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此外,多次启动快速处理机制,解决外地来岛游客的旅游价格问题,及时联系投诉人,以银行电汇、手机充值等方式退还多收款项,受到举报投诉人的好评。

(八)完善机制,依法行政,夯实价格工作基础

1、价格认证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价格认证中心切实履行“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系统”的价格认证职能,以“价格务实”为基础,以“价格事务”为依托,以“价格鉴证”为拓展,不断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价格鉴证的服务理念,价格鉴证工作更加深入、规范,价格鉴证业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鉴定、价格认证案件64件,比去年同期上升90%,标的总额23544.2359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20%。其中刑事、民事、仲裁及经济案件涉及的财物价格鉴证57件,标的额22502.4114万元;行政机关、企业及个人委托财物价格认证7件,标的额1041.8245万元。

2、成本监审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我局继续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定价的前置环节,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项目,在调定价前必须实施成本监审,未经价格成本监审的项目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另一方面不断加大成本监审力度,不断提高成本监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为科学制定价格、服务价格管理提供真实可信的成本依据。全市共对教育、交通、环卫、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五个系统的14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总金额达11.499亿。结合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海洋开发主线,组织开展了海水淡化成本调研监审、海盐生产成本调查、海运客船营运成本监审等三个海洋产业的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重点对出租车行业开展了成本调查和监审,去年年底至今年2月对全市9个出租汽车经营企业的经营成本进行了全面监审,采取确定样本车、每日实时报告运营成本的办法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出租汽车单车经营成本调查,在这两个调查的基础上测算核定了市区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及现在道路情况下的等候、返程成本,全面摸清了出租汽车及企业运营成本,为调整市区出租汽车价格做好前期准备。

3、价格法制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2012年是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按照《舟山市物价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了价格法制工作。一是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不定期地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法律知识讲座,不断提高价格行政行为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避免法律风险。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价格法》颁布实施十四周年纪念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价格法》宣传氛围。三是对政府定价案卷的制作进行了规范,在省局有关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档案管理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对案卷格式、保管期限、交接流程等事项进行了明确,并以文件形式下发,政府定价案卷制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九)加强沟通,注重调研,扎实做好提案、议案办理工作

今年两会期间,我局共承办两会建议、议案、提案12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0件。局领导班子和责任处室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各分管领导分别抓好交办、面商、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制定办理进度表,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反馈办理情况。同时抓好提案、议案办理的规范工作,明确了办理流程,规范了答复函的文件格式,使提案、议案办理过程更顺畅规范,大大提升了办理效率。目前,建议、议案、提案均已全部办结,主办件的答复也得到了提案人的认可,反馈意见均为“满意”。

(十)提高素质,改善学风,不断加强机关内部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继续理顺机构矛盾,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价格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后盾。

1、围绕机构改革强基础,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三定”方案进一步调整理顺各内设机构的工作职能,对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实行双向选择,加快单位内部人员轮转,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2、不断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高度重视干部的学习教育,制定并实施了《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和《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度支部和机关学习计划》,集体学习在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各业务处室等不同层面有效开展。积极推进学习方式的改进,讨论交流和专题介绍成为集体学习的主要模式,学习内容涵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海洋文化建设理论等,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3、开展调查研究,夯实价格工作理论基础。结合价格协会工作职能,从服务“三农”促增收、服务企业谋发展、服务市场稳物价等方面着手开展调研,认真开展局长下访接访活动,深入了解群众诉求,为价格政策的调整和出台打好理论基础。

二、明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围绕“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和价格监管,深化价格公共服务,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维护和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努力为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2013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监测调控,维护物价稳定

1.加强重要商品价格动态监测,着重做好粮、油、肉、禽、蛋、菜、水产品等“菜篮子”价格以及生猪、农资、钢材、水泥、成品油、液化气等价格监测报告工作。

2. 密切关注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动态,在做好价格监测数据和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市场价格巡视,及时发现和报送市场价格异动情况。加强对市场价格运行情况的分析预警,及时有效地开展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3.进一步做好市场价格专项调查研究工作,加强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的调查研究,特别是针对“菜篮子”价格、公共事业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做到调查深入、分析透彻、建议可行,努力为政府决策做好参谋。

4.运行价格调节基金,增强政府价格调控手段。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是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稳定市场、扶持生产、平抑价格、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在2012年底前建立价格调节基金。明年应充分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菜篮子”生产、储备、流通,提高对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应对能力,迅速、有效化解市场风险。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为低收入群体提供化解价格上涨风险的保障作用,为深化价格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有利条件。

(二)关注民生价格,保障民生权益

1.进一步强化教育收费监管。按照上级要求,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行为。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教育改革,重点推进公办高中学分制学费、择校费并轨制改革。贯彻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精神,推进幼儿园收费管理改革,促进教育公平。

2.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规范医药收费行为。认真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和全面实施后的评估指导和跟踪调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市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要求,在执行药品零差率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不增加患者负担和群众可承受的前提下,建立市级公立医院新的运行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民营医疗机构的收费监管方法,支持社会办医的举措。

3.根据《舟山市养老服务机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各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分级管理,切实规范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努力推进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工作。

4.继续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一是继续做好商品房提价备案制度;二是切实加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价格管理;三是完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三)规范价费秩序,积极稳妥的推进价格改革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物价局的文件精神,做好2013年度《收费许可证》的换发和注销工作,认真梳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做好2012年度舟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重点对2012年度舟山市小型微型企业的收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验审。

2.重新梳理近年来本部门出台的试行性价格文件,对已超过试行期的文件和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提出取消、暂停或重新核定价格的意见。

3.认真落实服务价格登记制度,了解掌握本市范围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服务价格收费情况,逐步规范各种服务价格收费行为。

4.适时推进水价改革。根据自来水深度处理工程进展情况,择机出台有利于加强水资源保护,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的价格政策,以引导消费者节约用水为目标,合理调整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5.支持风力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建设,协助有关企业和单位做好项目上报、价格政策争取等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6.利用价格杠杆,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恶化、资源瓶颈制约是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十八大报告专门将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足以显示对生态和资源的重视。物价部门要研究探讨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提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四)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创造良好价格环境

1.规范旅游行业价格行为。认真贯彻普陀山景区重要节假日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维护普陀山景区形象。严格落实全市旅游景点门票优惠政策,督促各游览参观点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大力整治景区景点饭店宾馆、海鲜排挡、特色商店等市场经营主体的价格行为,严肃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加强对奶粉、食用油、主副食品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的价格监管,及时调查行业、企业短期内集中涨价、凭借市场份额优势频繁调价的现象,根据情况及时对经营者进行约谈、告诫,对于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串通涨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3.落实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和治理。根据省物价局部署,组织开展教育收费、医疗价格、涉农涉企以及重大节假日市场价格的检查。加大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整治和“菜篮子”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制度,加强停车场收费巡查,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引起的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合社会反响,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4.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价格投诉局举报,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跟踪督办,提高价格咨询、举报的办结时效和办理质量,提高投诉举报人的满意度。继续创新工作方法,探索研究快速处置和异地处置机制,提升服务水平。

(五)完善价格社会监督,深化价格公共服务

1.继续开展民生价格信息公示平台建设,扩展板块内容,做好新增的海洋特色栏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商家价格信息的采集、数据对接、实时更新等工作,争取让更多消费者受益、更多经营者主动参与。

2.按照“政府引导、经营者参与、消费者认同、社会监督”的原则,深入开展我市第四届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并结合实际,实现评选制度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积极拓展评选范围,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弘扬行业诚信之风。

3.继续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成本监审项目的成本监审调查,制定《海运客船成本监审规则》,提高海盐生产成本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度,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持。在县区建立成本监审机构的基础上,要加强成本监审系统建设,让县区成本监审部门有所作为,为各级政府定价提供较为可信的成本依据。

4.切实转变工作职能,规范开展价格鉴证服务。根据案件特点调整完善价格信息网络,建立相对固定可靠的信息采集点。规范开展涉纪、涉案价格鉴证工作,寻找涉税鉴证案件突破点,做好价格鉴证服务。

(六)强化价格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价格工作水平

1.高标准,严要求,创造控价稳价新效果。我们要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舟山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控价利民,稳价为民,切实履行价格部门工作职责,努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全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价格政策方面的保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对全年的物价工作进行逐项分工,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2.强化跟踪调研,进一步增强政策储备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突出对重点、热点、难点价格问题的调研,加快调研进度,挖掘调研深度,特别是要对公立医院改革、水价改革、资源商品价格改革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执法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既遵循价格规律,又有创新思路的工作举措。重视对价格政策出台以后的跟踪调研,评估政策效果和社会影响度,努力达到最佳的工作效果。

3.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物价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加强物价干部法制、宣传以及有关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形成求真务实、勤政廉洁、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工作风气。

 

推荐访问:舟山市 物价局 工作总结 物价总结舟山市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