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委员会巡察工作计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县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章程》《中国***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巡视工作条例》《中共xx县委员会进一步深化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巡视巡察等党内法规制度,现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XX届历次***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和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以及县委巡察工作总体目标要求,坚决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方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推进“五个示范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
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严格把握政策,不干预被巡察党组织(单位)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提高依规依纪监督水平,使巡察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二)坚持人民立场,依靠群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巡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整改什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认真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是渎职”的观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发挥巡察监督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三、巡察任务
按照十五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围绕***、区市党委工作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年内开展三轮巡察(前两轮为常规巡察,第三轮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
(一)常规巡察
1.巡察对象:两轮常规巡察分别确定5个单位党组织。
2.时间安排:
第一轮:2月至4月,至少安排3个巡察组,完成对xx的巡察。
第二轮:6月至8月,至少安排3个巡察组,完成对xx的巡察。
(二)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
第三轮:10月至12月,按照xx工作安排,适当安排巡察组,开展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提级巡察,巡察对象根据自治区党委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或xx市提级巡察工作部署具体确定。
(三)巡察方式
各轮次现场巡察了解时间一般不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针对每个部门(单位)的现场巡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个工作日。巡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抽查个人重大事项、调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列席会议、民主测评、提请协助等巡视巡察条例规定的“12+N”方式方法及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
四、监督重点
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对照******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对照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市党委及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指示批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落实“十四五”规划及***、区市县党委历次***精神等情况。突出对贯彻落实***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情况,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着力发现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搞变通、打折扣,履行部门职能不到位等问题,推动***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二)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及不正之风。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紧盯重点项目、重大工程中干部履职、项目审批、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发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廉政风险隐患。了解执行***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情况,着力发现落实精神不力,纠治“四风”不彻底,隐形、变相、巧立名目等顶风违规违纪问题。突出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加强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服务人民群众意识不强、工作不接地气、解决人民群众急事难事不到位等问题,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氛围,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对标对表党***关于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关要求,重点了解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发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内生活不规范、执行党建基本制度不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主题教育不扎实、党建阵地功能缺失、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四)了解上级党委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五)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五、重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巡察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xx县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县委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组织实施责任,县委巡察办落实统筹协调、服务保障、指导督导责任,县委巡察组落实巡察工作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宣传、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落实共同协作配合责任链条,明确各责任主体在巡察工作中履行职责的具体内容、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巡察工作督查、考核、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推动各责任主体知责担责、履职尽责。
(二)做实做细做足巡前准备。积极与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及市委巡察机构请示沟通,借鉴吸收巡察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做法,扎实开展巡前人员抽调、调阅资料、动员部署、集中培训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做实做细做足巡前各项准备工作,为精准发现问题奠定基础。加大巡察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拓展巡察公告发布途径和范围,利用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巡察工作信息,曝光巡察发现和推动解决的典型问题,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在全社会营造参与、支持巡察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部署要求,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xx市和xx县实施细则,重点聚焦对“一把手”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引领本部门本领域改革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县委选人用人提供参考。
(四)进一步推动巡察与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健全巡察机构与纪律、监察等多部门协作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巡前,落实情况通报会制度,协调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等部门,深入沟通被巡察党组织有关信息,并在巡前、巡中、巡后提供人员力量、政策咨询、专业技术等方面支持。巡后及时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行业性、普遍性问题,持续跟进督促,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快交快办快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巡察监督质效。
(五)进一步加强巡察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托巡察信息中心,积极培养信息化骨干力量。充分运用好金纪三期巡视巡察信息系统,以网络平台为抓手,全面应用巡察单机系统,实现个别谈话、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底稿制作等主要工作环节信息化,不断推进信息技术与巡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巡察工作质效。对标对表自治区及xx市巡察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巡察工作责任体系,研究制定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则,形成更加高效、更加完备的巡察制度体系。
(六)进一步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调整更新巡察人才库,开展巡察干部全员培训,着力解决年龄结构大,知识储备不足,巡前抽人难等问题,为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持。完善抽调巡察干部监督和考核制度,探索建立新提拔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把参加巡察作为锻炼和识别干部的重要平台,加大抽调相关部门和单位专业人员、业务骨干、优秀干部参加巡察工作的力度。加强巡察干部教育培养,年内至少选派1名巡察干部参加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和xx市巡察机构“以干代训”“跟班学习”。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要求,进一步健全县委统筹负责、巡察机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支持配合的巡察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委将巡察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落实情况、年度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协调处理巡察工作中其他重要事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责任担当。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巡察组组长履行巡察监督的第一责任人,对巡察工作过程负全责、负总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和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要配合巡察工作开展,为巡察工作提供信息、人员、资金和专业支持,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问责追责。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加大对有关责任主体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巡察工作重视不够,不支持、不配合巡察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干扰、阻挠或在巡察整改中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巡察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泄露秘密、超越权限甚至以巡谋私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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