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含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
东华大学高校专项计划(含各专业计划招生人数)
东华大学(Donghua University)创建于1951年,前身为中国纺织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文、理、经、管、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学校位于上海市杨浦区,是教育部“双一流”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和“111计划”重点支持的学校。
学校简介
学校共有23个学院,涵盖了纺织、服装、材料、机械、电子、通信、计算机、管理、经济、法律、艺术等学科领域。在纺织、材料、服装等领域颇具实力,在纺织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领域跻身了国内一流。学校设立的研究机构包括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联盟等,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
师资力量
东华大学的师资力量较为雄厚,现有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包括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级教学团队等人才项目的人才。目前,学校拥有一批构成优良的教师队伍,是学校和人才整体水平的重要保证。
录取分数线
在招生录取方面,东华大学的录取分数线总体较为优秀,以2021年本科招生为例,一本线分数线为549分,其中理科一本线分数线为573分,文科一本线分数线为566分。不同专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专业特色和历年来招生情况而定,具体以当年招生信息公布为准。
综上所述,东华大学是一所实力较强、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具有较高学术声誉和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学校在纺织、服装、材料科学与工程等领域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对信息与通信技术、经济管理等领域有重要贡献。
东华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3】1号)相关规定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面向农村地区、原贫困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地区等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名列前茅的农村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考生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体的实施区域和报考条件需符合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拟定招收计划175人(最终以教育部部署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科(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要符合我校在当地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3+1+2”改革省份的要求考生首选科目为物理,新疆地区为理工类汉语言计划)。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各省份初审合格人数确定。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专业名称 | 拟定计划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10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8 |
理科试验班 | 8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 5 |
机械工程专业 | 18 | 物理类 | 15 |
电子信息类 | 17 | 材料类 | 18 |
纺织类 | 30 | 化学类 | 2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社会科学试验班 | 6 |
生物工程 | 5 |
三、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
考生请在即日起至2023年4月25日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上传申请材料至报名系统,上传材料必须使用扫描件,不得采用翻拍件,以确保申请材料清晰可读;如因上传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响材料审核,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考生无需邮寄纸质申请材料到我校。
上传的申请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须本人签字并经中学校长签字加盖中学公章确认),申请表包含基本信息、中学信息、成绩信息、个人陈述、志愿信息、综合信息和户籍学籍信息等;
(2)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其他学科特长证明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证明等。
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如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高校专项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资格;已经入学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将上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考生或将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各省(区、市)对考生的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3、学校审核
对经各省(区、市)确认的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将依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申请材料,综合评定并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4、志愿填报
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其高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所在省份相应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不低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按自愿原则,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和要求以及公布的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专业志愿。未按照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将不再享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
四、录取办法
学校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投档名单,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根据专业志愿和学校招生章程确定的原则录取专业。如生源不足,招生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较好的省份,或转入其他批次。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最终录取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五、监督机制
学校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对报名、审核、公示、录取、计划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切实通过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确保高校专项计划工作的公平公正。
六、联系方式
招办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51)
咨询电话:021-62379160
招办地址:东华大学延安路校区内(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邮政编码:200051
招办电话:021-62379160、62373266
招办网址:http://zs.dhu.edu.cn
公共交通:轨道交通三、四号线延安西路站靠近校延安西路门
七、本方案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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