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交通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交通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国内、省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整治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州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突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采取有力整治措施,深化平安交通建设,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全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针对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等重点领域,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集中有效整治安全生产存在的顽症痼疾。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力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实行动态管理、持续跟踪安全生产风险和隐患,有效管控重大风险、切实消除重大隐患,大幅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和重特大事故数“三个下降”,促进我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责任落实
督促运输、维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细化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于2020年底再次完善全县运输及维修企业档案并要求各企业填报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二)加强道路客运监管
1.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道路客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农村客运汽车等营运驾驶员资格和交通违法记录,是否存在疲劳驾驶、超员超速行驶行为,车辆轮胎、方向盘、刹车、安全带、油电线路等重点部位安全性能是否可靠,客车应急锤是否按规定配齐、应急出口是否通畅,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问题。对发现的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坚决整改。加强跟踪督办和抽查督查,特别是要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道路客运企业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治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要依法停产停业整顿、上限处罚。
2.严格营运驾驶员管理。一是大力宣传《省道路营运驾驶员记分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驾驶员退出机制,对达到列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重点监控名单”或“道路运输行业禁止进入名单”的,要及时纳入相关数据库,限制或禁止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二是督促指导从业资格培训机构完善相关教案,加大营运驾驶员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加强驾驶员应急处置知识、处置方法和处置能力培训。三是督促指导客运企业加强驾驶员管理,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培训,提升驾驶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严肃查处超载超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的驾驶员,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3.严格道路客运许可管理。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必须符合规定的通行条件。强化营运车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解决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失管失控”的问题。
5.严格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客车安全例检和出站检查制度,安全例检不合格的客车不得排班发车,“六不出站”要求不满足的客车不得放行出站;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监督指导入站客运车辆发车前,循环播放《道路客运安全告知》《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确保乘客出站前系好安全带、熟悉应急装备器材使用方法,坚决禁止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带出站。
6.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加大对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旅游线路、重要旅游景点、客流集中地、客运站周边开展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不按约定的起讫点和线路行驶、无车辆安全例检合格证明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必须通过旅游包车管理信息系统申领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每年春运及节假日客流量较大时期对客运站开展综合督查。
7.切实加强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充分利用联网联控系统监管平台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做好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对安装不符合要求的终端设备车辆、未入网车辆、未上线车辆,清理整治不到位的,不得安排运输任务;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的,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依法顶格处理。采取暗访、专项检查、重点督导等方式加强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制度建立落实情况、车辆动态运行情况,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对表整改、销号管理,并加大通报处理力度。
(二)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1.严格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督促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责任人以及安全管理岗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确保运输组织各环节、各岗位和各责任人履职到位,真正落实企业对从业人员、车辆和运输组织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认真开展道路货物运输重点货运车辆的专项整治。规范道路货物运输许可工作,严格审查申请人的开业条件和安全运行条件,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形成闭环管理。认真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管理情况的清查,重点清查长期异地经营的车辆和人员管理情况,强化企业管理制度落实。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人员聘用规范活动,督促企业建立从业人员聘用、使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强化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依托普通公路固定超限检测站开展联合执法,按照职责分工、规定流程严格执法,集中查处货运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的违法行为,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切实做到不消除违法行为不放行。2021年超限站正式运行的同时,加快治超信息化系统建设,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
(四)开展机动车维修业检查
针对辖区机动车修理业实际,不断创新管理理念,积极思考,主动作为,结合责任清单深入辖区开展机动车修理业检查,提高对机动车修理业的阵地管控能力。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到全县机动车修理业发放宣传手册,对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讲解,要求各业主要依法依规、守法经营,增强业主履职尽责思想意识。
二是加大管控力度。要求各维修企业做好送修车辆信息和车主信息登记,要求各业主严格遵守机动车修理业相关管理规定,对无牌无证车辆、可疑车辆要按照规定登记相关信息。在2020年底完善维修企业信息的登记及更新。
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本着不遗漏一家的原则,到全县每一家机动车修理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台账资料,是否落实“四实”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非法安装假牌、非法收购、销售、折卸、变卖被盗摩托车及零部件以及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五)推进物流业监管
一是精心组织部署。开展寄递物流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企业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个100%”制度,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稳定。通过明察暗访形式,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问题或不按照要求落实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和严肃处理。对不认真执行“三个100%”制度的员工坚决清除出快递队伍。
二是积极开展自查工作。督促各寄递物流企业加强自查自纠,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重点对“三个100%”制度落实、视频监控设置运行、外出派件揽件人员安全操作管控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彻底排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促进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六)做好道路安全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
为切实的维护好道路路产路权,保障道路的安全畅通,执法队持续加大道路巡查和隐患排查力度。频繁有序的开展道路巡查,发放便民联系卡,同相关单位加强联系和道路信息共享,加大路政赔偿案件的发现和结案率,切实维护国家道路路产路权的完整。
为保障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我队加大辖区道路的隐患排查,重点对桥梁,涵洞,依山路段的山体进行查看,保障雨季,汛期道路安全,努力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道路行车环境,完善路产档案。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4月至5月)。加强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对本辖区路运输安全风险隐虑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重大风险、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完善企业档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改、立查立改,实施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三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牌督办、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施,继续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在推进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因地制宜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健全具有地方特色、成熟定型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安全督查组织领导。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别是要针对重点节日、重要活动、庆典和春季、汛期暑期、冬季气候等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确保安全督查工作取得实效。要把安全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督导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发现安全生产问题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上,要以重点部位为督查主体,深入一线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对安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办到位,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或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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