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上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神要求,遵循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精心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新乡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供大家参考。
县民政局2012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神要求,遵循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的工作思路,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大力推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为全年目标任务完成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上半年工作
1、严抓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保障困难群众正当权益
城乡低保已越来越成为社会公众、有关领导关注、重视的热点焦点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社会建设。我们继续抓好低保长期公示、信访举报追查、入户调查签字等行之有效的责任落实制度,严格审批、档案管理制度。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成了城乡低保提标。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72元提高到87元,保障标准由年人均收入1320元提高到1500元;城镇低保补助标准由月人均160元提高到180元,保障标准由月人均收入255元提高到300元。新标准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二是配合国家审计组对我县社保资金进行审计。低保资金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将所有低保对象输入专用信息系统,通过审计组分析筛选,共有13户存在问题。城乡低保资金全部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在8个县(市)中情况最好,发现问题比率最低。及时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对经调查不符合条件吃低保的退回已享受低保金。三是推进低保信息化建设。组织人员参加省里组织的低保信息化培训,按照“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化应用系统”进行县、乡网上审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5737户12388人,城镇低保对象617户1484人,上半年共计发放农村低保金、春节补贴895.4万元8.7万人次,城镇低保金、春节补贴211.9万元1.0万人次。临时救助97人次4.6万元。
2、城乡医疗救助稳步实施,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
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实施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寿商业保险“双保险”医疗救助政策。县财政分别投入65.5万元、58.8万元为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加入新农合、农村商业保险;投入2.5万元、5.9万元为城镇低保对象加入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商业保险。通过两次报销能较大程度减轻以上对象医疗负担。同时对自负医疗费超过3万元的其他困难群众开展大病医疗救助,上半年城镇救助4人次1.2万元,农村救助76人次24.1万元。
3、做好五保供养和救灾救济
现有农村五保对象448户502人,其中集中供养116人,上半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7.95万元。做好春荒期间需口粮救济群众的排查摸底和统计上报,争取救济款17万元并及时下拨各乡镇。为76名六十年代精简退职的40%和一般救济对象发放救济款45600元。完成倒房重建工作,通过排查摸底确定需重建倒房30户,每户平均补贴7000元,已全部建成。
4、扎实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现有各类优抚对象2208人,其中复员军人403人,残疾军人167人,三属65人,带病退伍军人107人,参战涉核人员351人 ,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1094人,铀矿开采人员20人。上半年按照新标准共发放各类优待、抚恤、补助资金 371.1万元。对重点优抚对象实施民政医疗补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政策,上半年共开展民政医疗补助33人次53758元。为30名患慢性病家庭比较困难的优抚对象介绍入住省荣康医院免费治疗。同时做好重点优抚对象信访接待工作,认真开展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维护其正当权益和大局稳定。共接收退伍军人178人,其中农业130人。符合安置条件的非农籍48人中,8人拟系统安置,其余人员自谋职业。完成退伍军人技能培训的组织报名工作。做好8名军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平稳有序
巩固 “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创建成果,对我县8个市级示范社区重点指导,通过与市民政局协调争取为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配备办公设备。5月底8个示范社区全部通过市民政局验收,为每个社区服务中心配发了价值2.5万元的办公桌、沙发、饮水机、文件柜、两台电脑、打印机等一整套办公设备。巩固村委会换届成果,做好后续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村支书、村主任和监委会主任培训。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开展“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
6、社会事务管理依法规范
一是对全县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通过对43家社会团体和2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一一检查,取消了189家卫生诊所,现有社会团体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40家,促进其依法健康发展;二是按照要求,积极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大典》河南卷涉及新乡县部分,编写和数据统计工作正在进行。编写《新乡县地名故事》,已印出《送审稿》;更新地名数据库;三是办理婚姻登记2516多对,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省联网,现已正常使用专用信息网络。为230人免费办理《老年证》;四是清明节期间,组织各乡镇出动数10辆宣传车,通过播放录音、张贴标语、发放传单等形式在县主要干道巡回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维护县烈士陵园、公益性墓地祭扫秩序。
7、福利慈善工作内容丰富
按照市委、市政府通知要求,在全县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分发文件至县直单位、乡镇和企业,目前已接收14家单位4.3万元捐款。年初接受个人捐赠对105户孤寡贫困老人进行慰问。通过爱心人士义卖玫瑰花形式对贫困学生、大病家庭进行帮扶资助。按照国家要求,为全县27名孤儿按照每人每年4200元标准发放最低养育金113400元。大力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先后救助3名精神病人员、1名弃婴,将1名外地求助遣送回家。对全县6家福利企业做好安全监督和指导服务,协调退税,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对8家敬老院开展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8、老龄工作充满活力
巩固深化组织低保对象为全县独居空巢老人上门无偿服务活动成果,完善工作机制和措施,对工作效果突出的乡镇进行表彰。组织参加市老龄运动会。对80岁、90岁以上老人进行排查摸底。全县80岁以上老人5364人,其中90岁以上652人。拟出台我县高龄老人补贴政策。配合县政协对我县社会化养老工作进行调研,从老年人结构和生活现状、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区服务、义工养老等方面深入各乡镇调查,形成了调研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推进我县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新乡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新政办〔2012〕62号),要求我县建设一个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面积200-300平方米,设置“六室一场一厨”,依托全市12349居家养老呼叫中心(尚未建设),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咨询、日间照料、文体保健、饮食等服务,我们正在做好前期准备和选址工作。
9、项目建设
1、争取到上级资助项目新乡县社会福利中心,上级支持120万元(已到位80万),对七里营镇敬老院和原县二院进行改造。
2、做好全省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储备。上报了7家敬老院扩建项目和古固寨裕泰社区、大召营镇代店-店后营社区、七里营镇春罗阳社区续建项目。
10、县政府驻地搬迁
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一是向上级打出搬迁报告;二是多次到民政部、省厅、市局汇报新乡县情况特殊,要求上级免去发改、财政、建设、地质、环保、水利等部门手续,并得到认可;三是邀请市政府到我县就搬迁一事进行调研座谈。目前,搬迁请示报告王市长已批,在6月29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已讨论通过。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尽管我县已建立了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但因物价增长过快,各项救助标准与困难群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救助标准偏低。二是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功能不全,没有福利院、救助站、火葬场等。三是民政业务越来越多,车辆、经费、人员还是原来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提高救助水平。严格城乡低保审批程序,加强对低保审批的监督检查,完善低保长期公示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确定低保对象。宣传我县医疗救助政策。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及时查灾、报灾和救灾,确保灾民基本生活。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格局,提高社区服务中心建设档次。加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村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创造条件、加大投入,提高联包帮建工作力度。
3、搞好双拥共建,落实优抚政策,开展退伍安置,提高军队建设服务水平。在“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慰问活动。按标准发放各类优抚对象补助资金。落实新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按照国家和省市精神要求,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费、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组织退役士兵开展一次岗前技能培训。
4、加快慈善福利事业发展。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形成慈善捐赠的浓厚氛围。维护全县各福利企业和敬老院安全生产经营大局,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服务对象正当权益。
5、提高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水平,开展婚姻登记等级评定,实施婚姻登记信息全省联网;推进殡葬改革。完成凤泉新乡线、新乡原阳线联检工作。完成县政府驻地搬迁手续审批。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新乡线卷的定稿、校对工作。做好社会组织跟踪服务管理。
6、大力开展老龄活动。开展重阳节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工作机制,依托市12349居家养老呼叫服务平台,筹建我县管理服务中心,从高层次高标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出台我县高龄老人补贴政策,积极创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