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篇

时间:2022-06-11 11:50:05 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3篇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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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篇2

  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全会精神,坚持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按照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健全法规制度,强化“两个责任”,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镇的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严明纪律,坚持将纪律挺在前面

  1、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方针政策不折不扣的得以落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

  2、深化和完善制度建设。对反腐倡廉制度进行分类,不符合当前要求的重新修订,没有的及时修订,特别是根据新《准则》、《条例》的要求,对原有的制度重新进行廉洁评估,始终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1、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及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定期检查。

  2、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条线口的分管领导,并定任务、定时间、定期督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主要责任人与镇党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认真履行监督责任。镇纪委根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重点对纪律的执行、选拔任用干部、“三重一大”工程、项目建设、作风建设、《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执行、违反“四风”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占群众利益等方面进行督查。方法上将采取明察暗访、专项评估、廉政评估、约谈、函询等方式进行,重要时间节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卡、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直至立案查处。

  三、强化执纪问责,保持遏制反腐败工作的高压态势

  1、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进行查处,特别是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重的,现在重要的或较为敏感的岗位上的干部,违反“四风”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实行“一案双查”。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查处时,发现有疏于管理、压案不查或履行责任不力的情形的,倒追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教育,推进源头治理

  1、在全镇党员干部中进一步加大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十九届二中全会精神和新《党章》,形成较好的反腐倡廉环境。

  2、开展如“5、10”“7、1”“12、9”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教活动,组织实施好“6+1”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3、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的创建,组织参观勤廉教育基地,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

 

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篇3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为实现县住建局高质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主要工作

  (一)强化责任制落实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经常与分管领导和“一把手”开展廉政谈话,及时纠正问题,指导督促抓好主体责任落实。每季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例会,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面履行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职责,增强主动性,突出针对性,在注重部署的同时,更加注重日常督促检查,更加注重实际效果。

  2.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党组会带头逢会必学党纪党规,带动班子会、支部会廉政学习常态化,并通过参观县党风廉政教育馆开展警示教育,以集体学、个人学、线上学、线下学等多形式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廉洁干事意识。认真组织学习《党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可为”“不可为”规范手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三重一大”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干部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廉政档案制度等,切实防止以权谋私,推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员干部“一家两制”、房产买卖、民间借贷等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政治纪律、背离组织要求、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及制度落实不力的党员,要严肃进行问责。

  (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痕迹管理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从会前酝酿、政策依据、会中决策、会后执行等各个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既要防止决策任性、又要防止决策了不执行。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痕迹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狠抓作风建设工作

  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纪检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率。日常每月正风肃纪检查情况不能走过场,各下属单位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检查并下发督查通报,特别是各关键节点(法定节假日)必须开展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该批评的批评,该整改的整改,该处分的处分,绝不姑息。